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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11月份)3

发布日期:2017-11-24 00:00:00 来源: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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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7]30号
韶关市山水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韶关市山水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廖世文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罚款。
自动履行
2017.10.30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0.24
 
2
(韶武)食药监药罚[2017]13号
胡晓青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胡晓青
 
 
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所查扣的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
自动履行
2017.11.23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1.23
 
3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7]20号
邬小民(武江区小龙虾美食店)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案
邬小民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小龙虾。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并处罚款。
尚未履行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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